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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如果你是我朋友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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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超愛初音
時間:
前天 01:59 AM
標題:
如果你是我朋友你會怎麼做
本帖最後由 摩雷克斯 於 2025-1-9 02:34 AM 編輯
我朋友的職業是公車司機
最近上法院了
原因是他在去年的時候
在時數70公里的情況下緊急煞車
導致
1
名孕婦摔倒流產
孕婦一狀告上法院
可是我朋友覺得他也很冤
因為當時有一輛車牌號碼是"合格標章電動自行車"的電動自行車
違規闖紅燈
他如果不煞車,會撞到騎士,
所以很好奇
你是我朋友你會煞車嗎?
作者:
AZ147258369
時間:
前天 02:54 AM
還是會煞車
只能看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提供了
作者:
摩雷克斯
時間:
前天 02:57 AM
對於您的問題
雖然並非專業人士,但如同司機本質是確保乘客安全為第一考量!
因此如果孕婦在未停車就先離座,這因該是雙方疏失而非單方面的問題!
駕駛員因先確保上車乘客做好及抓緊扶手!
然而內容隻字未提?這是基本的考照有的教育訓練...
還有因應道路狀況,駕駛本因該保持行車距離!
雖然前方車輛緊急煞車,但未保持安全車距導致乘客摔傷,恐怕責任難逃!
畢竟駕駛有義務保護乘客安全!未依照規定倒置乘客發生意外,恐怕難以自救!
最好的方式是當下有確認車況及警方紀錄,畢竟是前方車輛急煞!
這才能保障所有人的權益,問題來了?您會問這問題除非遇到律師?
不然這個論壇屬於香港地區?能不能接受不同區域的執法單位就看您個人?
況且是網路討論,沒有現場跡證難以判斷問題在哪?由誰承擔?
但婦人是因為司機為保持行車距離,因此要賠償合情合理...
除非電動車駕駛願意賠償?不然沒有監視器與保險,客運公司是不會擔保駕駛員的任何疏失!
畢竟教育訓練已擺在眼前,駕駛僥倖貪快釀禍(未告知乘客安全)
導致事故當然很難處理,但如果有事前告知乘客,先入座及警抓扶手等告知!
拿監視畫面會說話,乘客不聽就能推託責任,義務告知乘客仍不聽勸等!
責任就會在未做安全防富的乘客身上!
最後再次提醒!這只是網路言論沒有根據...
想要尋找解方?不如把基礎重新整理再談!哪個環節由誰負責等...
以上言論純粹參考
作者:
喵情人
時間:
前天 05:28 AM
不煞車就會撞上去呀
後續只能看法院怎麼判吧
作者:
maze833
時間:
前天 05:29 AM
如果是這樣子真的很難說呀
作者:
sosmall77
時間:
前天 06:53 AM
看有沒有辦法證明當時狀況吧
雖然我覺得孕婦也有點不對,竟然沒乖乖坐好
作者:
crd1871
時間:
前天 07:09 AM
恩,如果是我也一定會煞車,但是通常公車都有行車紀錄器,所以肇責應該是可以釐清的,不是嗎???
作者:
靜水幽狐
時間:
前天 07:30 AM
是不知道是哪個縣市的公車司機...如果是台北市...那他應該是完了...北市公車是有規定的..."台北市規定所有公車須維持每小時限速40公里,加裝蜂鳴器,隨時提醒司機不超速。"....所以光是他時速70公里里這點他就得認敗了...
作者:
ZZMONKEY
時間:
前天 07:59 AM
本帖最後由 ZZMONKEY 於 2025-1-9 08:00 AM 編輯
只能說這一切都是天意
煞不對 不煞也不對
是我的話一定會煞
那是本能反應
遇到了就面對吧
作者:
lin0376
時間:
前天 09:38 AM
這很難,部過車速好像有點快喔
作者:
bcdexedcb
時間:
前天 10:18 AM
本帖最後由 bcdexedcb 於 2025-1-9 10:21 AM 編輯
司機這樣處理是對的,孕婦的傷害是意外。
有個故事:
某位老師帶著他懷孕的老婆騎機車,有隻狗跑了出來
他沒辦法急煞車,因為可能會傷害他老婆肚子裡的生命,也可能根本來不及煞車,
,把狗撞死了,結果是賠錢。
意外事件真的很難處理,要看當時的情況來做對的判斷。
作者:
dragon651212
時間:
前天 10:43 AM
當然會煞車阿,如果你的朋友一切都合法那為何要擔心呢,那如果都合法的情況下還要被罰,那就換工作吧,我在20年前就已經考到公車駕照了,但是我沒去開公車,就是因為開公車太危險了,一出事就是大事,搞不好賺一輩子都不夠賠
作者:
xshella
時間:
前天 10:55 AM
若只是從您的文章內容來看,個人主觀納悶一點:那位孕婦在公車上的具體始末是怎麼摔倒的?
按常理說只要是已開發國家,通常大眾交通工具的座位都多少設有專為相當需要的群體的優先座,而這類群體在這類國家裡通常都有包含孕婦。
所以就個人主觀的常識認知,只要她在這類國家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她幾乎不可能站著搭乘,也就是說她在公車上時若是坐在座位上的話是不大可能摔倒並導致流產,除非公車行駛時發生了車禍,或是她在公車上遭同車乘客裡的人所攻擊。
另外個人主觀認為公車司機在行車上路時通常行車安全與乘客的乘車安全是並重的,但如果硬要分先後留意次序的話,前者應先於後者,因為缺乏或沒有行車安全的話就不可能有乘客的乘車安全。換句話說,個人主觀認為您文中描述的內容有明顯極具關鍵卻未具體詳述的部份,那就是個人在文中開頭問的那位孕婦怎麼摔才會那樣子,單論公車司機行車上路遇到其它不守法的汽機車輛而緊急煞車所造成的效應,個人主觀認為目前尚不足以評議該名司機對乘客的安全責任,包括對那位孕婦因摔倒而流產的事在內。
最後個人主觀認為不論是本國人或外國人,在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對於該國的交通文明品質水準程度的體察和了解通常都是有必要的,尤其是久居其中的人以及當地土生土長的在地人,而座位需求亦應考量乘客群體裡對其所需的根本性差異,這不是純屬駕車的司機一人之責,而是乘車的乘客們以及生活在這國家的人們都應透過道德觀念所持有的自覺和自律。
作者:
暗之玉
時間:
前天 11:08 AM
本人粗淺的看法是:
1. 卡車司機有沒有保相應的保險,看能不能理賠
2. 卡車司機說有機車違規駕駛,才煞車進而造成意外發生,此事法理上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所言屬實一切都免談
作者:
mos1972
時間:
前天 11:12 AM
端看肇事鑑定... 行車紀錄證據力...
這世界上 很多事情 啞巴吃黃蓮 的 不在少數...
作者:
liapapayyy
時間:
前天 11:18 AM
現在當公車司機也是很難,發生事情責任歸屬跑不掉,或許是交通路況的問題,反正因數很多,唯一不變的就是司機附連帶責任,難怪現在司機缺額一堆,沒什麼人想做
作者:
lilacoste
時間:
前天 03:11 PM
會煞車阿
不過時速七十
對公車來說有點多
就讓法官去判吧
多多少少都有些肇事責任的
作者:
windolgs
時間:
前天 04:01 PM
煞車是一定要的
但是有很多事情真的很難說清
作者:
夜光之音
時間:
前天 04:25 PM
首先司機也應該拿著行車紀錄去警察告發,我曾經有過,要下車時前方汽車突然急煞,還我直接撞到投錢機,後來去報警,警察找公車司機,司機拿出行車找了前面那台車。
作者:
zvz0927
時間:
前天 04:35 PM
照樣剎車阿 不然要撞死前面的人嗎 而且坐公車理論上應該有安全帶可以綁才對吧
作者:
eynyeyny246
時間:
前天 04:57 PM
當然會緊急剎車,孕婦會跌倒那是意外,又非妳朋友故意,看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提供警察參考了
作者:
qwer11119999
時間:
前天 05:11 PM
就看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囉 這種事也是麻煩
作者:
oper0083a
時間:
前天 05:32 PM
肯定要煞車阿,公車上那麼多乘客的責任在司機肩上。
孕婦什麼的本來就該好好坐在位子上加安全帶或自己搭計程車。
作者:
albertjr
時間:
前天 08:49 PM
會
真的雖小
孕婦也可憐
哀
違規不可取阿
作者:
mochung.lee
時間:
前天 09:24 PM
公車開到70,應該超速了吧~~會被判過失...
作者:
migyan
時間:
前天 09:27 PM
依證據來說話吧?!
法院會依照證據來判決
司機能證明是電動自行車導致
應該會依比例原則判決
作者:
macieart
時間:
前天 09:38 PM
如果我是司機一定會先煞車,
不煞車可能就先撞到人,
電輔車安全設備比較少可能沒戴安全帽,生命危險性艮高,
可以預防得先預防,乘客的部份是第二層傷害,
只能說遇到了舊只能面對了。
作者:
kevin9685
時間:
前天 09:55 PM
這個能夠判斷的依據不太夠
不是當事人好像真的不好說
作者:
qazqaz90202
時間:
前天 10:22 PM
只能選擇剎車阿
但這位司機真的倒楣
車上剛好有孕婦
又剛好他沒站穩抓緊把手
作者:
kraie
時間:
前天 11:03 PM
需要車禍鑑定才能判斷
如果是雙北司機開70
那恭喜...肇責比率會很高
因為不能超過50
然後再來急煞原因
是否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就是是否為突發事故造成急煞
未保持安全距離的急煞則不算...
最後看傷者受傷時情景
是否因未坐著或站著卻未握扶手
或是有握著扶手
但因為急煞慣性過大而握不住
或是從座位跌出來
作者:
maxwellyann
時間:
前天 11:43 PM
還是會剎車啊,這樣只能提出物證繼續上訴了
作者:
taitan00000
時間:
昨天 02:21 AM
是很久沒有搭過公車,但是應該很少路段可以開這麼快的吧,不過法院判決也很難是以常人知識下去評斷的
作者:
suica178
時間:
昨天 03:31 AM
要看行車紀錄器還有車內影像,再加上保險,好好處理~~~
作者:
supra837393
時間:
昨天 09:43 AM
撞死一個人,跟害別人流產,應該心理感受會不一樣吧。
不過公車開到70公里,應該不是市區公車。
作者:
apple74311
時間:
昨天 10:59 AM
我是覺得這是真的兩難~就是只能說這一種事情真的很倒楣
作者:
貓眼綠
時間:
昨天 11:20 AM
第一,時速70公里有沒超速
第二,法律道德上有個奇怪的邏輯是
-該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husky199
時間:
昨天 12:21 PM
有時候剎車是本能反應
緊急下很難判斷
作者:
vespa568
時間:
昨天 02:45 PM
當下還是會踩煞車!大貨車上都會有行車紀錄器跟行車表圖可以查看
作者:
mdcff309
時間:
昨天 06:06 PM
正常人都會踩剎車吧..
第一想法應該都是眼前的人 而不會想說我後面有孕婦
不能踩剎車 不然會流產
這責任歸屬很麻煩了...
作者:
eggjeffrey
時間:
昨天 06:45 PM
還是要剎車,不煞車司機直接變過失致死的機會很高
聽你敘述司機責任在於是否有超速的問題,不然再算肇責時肯定有那台移動式神主牌的分
作者:
coit7552005
時間:
昨天 08:36 PM
會煞車,開車應該注意的是前方,而不是車內吧!!
車內是乘客自己的問題,自己不顧好自己怪別人,
他以為司機是九頭怪嗎?
若司機乘載乘客沒看到乘客座好就開走,當然還是有些責任,
但若在行駛中,乘客自行走動,這能怪司機嗎??
作者:
a455035
時間:
昨天 09:58 PM
要有辦法舉證闖紅燈跟他都有照著速限行駛還要報警請他留在現場吧~~~如果有一個沒辦法舉證就只能自認倒楣了
作者:
et7782
時間:
昨天 11:56 PM
雖然我不是很懂
但我覺得雙方都有問題,公車還開到70有點快了吧
又不是在高速公路
作者:
avsue
時間:
2 小時前
一般人都會煞車,不然撞上去可能會弄出人命,我只能說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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